附录B: 1942年讲道集
1942年· 巴巴 48岁页 5,427 / 5,444
这一情形中包含了在被施加力量者未同意的情况下行使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它是一桩暴力之事。然而那力量是为了溺水者的利益而使用的,并非出于使其受伤或受害的欲望;从那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它并不是暴力的一例。在这些特殊的意义上,可以说这一情形分别包含着暴力与非暴力;但若依这些词的通常含义,它既不能视为暴力的事例,也不能视为非暴力的事例。
为治愈传染病而进行手术的事例(情形二),与溺水者的事例略有不同。此处也有力量的施加(甚至达到切除身体患处的程度);且这种力量的施加是为了被施加者的利益。然而在此类手术的大多数情况下,病人会预先同意为完成手术所必需的这种力量的施加。此外,这一手术不仅旨在保护病人自身免受疾病的进一步侵害,也旨在保护他人免受感染的扩散。此处力量的施加,是源于一种纯然行善的动机——既为了病人,也为了那些可能与他接触的众多其他人。由于无意造成伤害,故而此情形下力量的施加在通常意义上并不构成暴力;同时由于它是切割活体身体一部分的明显事例,也不能恰当地视为非暴力。
与侵略性国家作战的事例(情形三),同样饶有意味,且富于教益。此处,那种不出于任何自私动机或个人利益、纯粹为保卫较弱国家而对侵略所进行的抵抗之战,可能会给侵略国带来许多伤害,乃至毁灭。而这种力量的使用不仅未经被施加力量的侵略国预先同意,更是明显违逆其有意识、有意图的意志。然而即便在这一情形中,我们也没有一桩明确的暴力事例。因为尽管其中含有伤害与损害,力量的施加不仅是为了作为受害者的较弱国家的利益,从一个极其重要的意义上说,它也是为了侵略国自身的利益——因为通过其侵略中所遭遇的抵抗,它那侵略并剥削较弱国家的倾向这一灵性弱点或疾病,便逐渐得到医治。这种暴力其实并不是暴力的,所以我们称之为"非暴力的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