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印度土地上的鲜血
1957年· 巴巴 63岁页 4,202 / 5,444
那时您们或许将无法继续紧握我的衣襟(daaman),因为情形看似会为您们的松手提供借口。我是无限慈悲的,所以一再重复同样的主旨,好让您们记住我的话语,并竭力紧紧依附于我。例如,在突如其来的可怕地震中,任何人在盲目地想要保命的希望中都会奔逃,刹那间忘掉自己的家人与所有财物,在还未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之前便已弃之而去。
凡是要发生的,终将发生。这就是原理,或者按我所称的——「必然之律(Law of Must)」,普世幻象所赖以滋长的法则。这就如同从无始之始到无终之终的那卷已就绪、已完成的幻象之影片,正不断地放映着。倘若注定我的衣襟(daaman)要从您们的手中滑脱,那便会如此。但警告乃是我的本分,而保持警觉则是您们的本分。在幻象之中,您们随时都可能死去。幻象的生命毫无保证,因为没有人能够确知下一刻会发生什么。除了神之外,一切皆为幻象。这个世界及其一切事务是如此地毫无实质,以至于说它们没有实质都已无意义!
证悟我绝非戏言!那些已开内在视见的人,乃至已然有成的圣者,都无法测度我。这是因为,在从最低到最高的一切幻象与那唯一实在之间,横亘着法纳(fana) [彻底消融]。沙里阿特(shariat)的修行,即严格遵守本教法律与教诲而生活,能将人引向塔里加特(tariqat),即灵知之道,此道共有六个阶段。但塔里加特的尽头便是法纳。
举例而言,请想象您们的身体便是您们的躯壳,而在灵知六个阶段的进程中,您们必须将自己的身体完全吞噬。您们必须用自己的口,在每一个阶段一片一片地这样做。最终,在最后一个阶段,您们自己的口必须吞食它自身!1这便是我所说的最终法纳的含义,也正因如此,我才告诉您们:没有我的帮助,证悟我是不可能的。
尽管我在每一阿瓦塔时代看起来都迥然不同,但从始至终我始终是、并始终保持同一的我。我之所以过着众人所过的世俗生活,是为了帮助他们去过我同时所过的那神圣的生活。要在人们的心中扎根,我不需要任何宗教组织。正相反,是宗教组织在我之后欲得以确立时,才需要我。不爱我之人无法理解我;不证悟我神性之人,也无法理解我的神性。
脚注
- 1.关于太初时自食其身的「淘气小鸡」的故事,参见《虚无与一切》第9-1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