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1953年德拉敦
1954年· 巴巴 60岁页 3,425 / 5,444
被生命那有着繁复褶纹与色彩的外袍裹得难以辨认的,正是不变的存在。正是带着心智、能量与粗大形态之帷幕的生命衣袍,在存在之上「投下阴影」并加以覆盖,使那永恒、不可分割且不变的存在显现为暂时、多样且不断变化的样貌。
存在遍在一切,是万物根本的本质——无论有生命或无生命、真实或不实、种类纷繁或形态划一、集合或个别、抽象或实质,皆是如此。
在存在的永恒之中,没有时间。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唯有恒在的现在。在永恒之中,从未有任何事发生过,也永远不会有任何事发生。万事都在那无尽的「当下」之中发生着。
存在即神;而生命乃是幻象。
存在即实在;而生命乃是想象。
存在永恒长存;而生命则瞬息即逝。
存在不变;而生命则永远变动。
存在即自由;而生命则是束缚。
存在不可分割;而生命则纷繁多重。
存在不可感知;而生命则虚妄欺人。
存在独立自足;而生命则依赖于心智、能量与粗大形态。
存在即「在」;而生命只是「看似在」而已。
因此,存在并非生命。
生与死并不标志着生命的开始或结束。构成所谓「生与死」的生命无数阶段与状态,受进化与轮回法则所支配;然而生命只诞生一次——在有限意识的最初微光降临之时;也只屈服于死亡一次——在抵达无限存在之无限意识之时。
存在——即全知、全能、遍在的神——超越因果,超越时空,超越一切行为。存在触及万有,触及一切影子,触及一切事物。万物都无法触及存在。即便是它存在着这一事实本身,也无法触及存在。
要实现存在,生命必须被脱去。是生命将种种限制赋予了无限的自我。有限自我的生命,是由心智不断造作印象,由能量提供推动力使这些印象通过种种表现得以积累与消散,并由粗大的形态与身体作为工具——通过种种行为令这些印象被耗用、被加强,最终被穷尽——而得以维持的。
生命与行为紧密相连。生命是通过行为而活的。生命是通过行为而被衡量价值的。生命的存续取决于行为。有觉知的生命便是行为——性质相反的行为、肯定与否定的行为、建设与破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