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战时玛司特之旅
1942年· 巴巴 48岁页 2,274 / 5,444
纯粹而单纯的非暴力,是神的超越境界。那是人类的目标。在仍处于求道者阶段的人身上,它无法存在。然而求道者可以借助「勇者的非暴力」或「无私的暴力」,亦即非暴力的暴力,来达成这一目标。
至爱之神便是目标。爱便是途径。爱者能够通过爱抵达至爱。处于帕拉玛特玛超越境界中的神,乃是无限的爱、光与生命。他即是一切。除非证悟神并拥有无限之爱,否则没有人能够纯粹而无限地非暴力。正如爱不含情欲,神也不含暴力。纯粹而单纯的非暴力,便是无限之爱。
渴望见到至爱的爱者,与道路上的求道者处于同一阶段、同一类别。通过爱与至爱合一的马吉祖布,则处于与神相同的境界。
这些阶段之间的差异,可以如下加以说明:假设有人打了您一巴掌或踢了您一脚。若您不还手,只是保持沉默、什么也不做,那便属于实践「勇者的非暴力」的求道者一类。至于一位马吉祖布被人以同样方式掌掴或脚踢的情形,则截然不同。他既无须保持沉默或克制自己,也无需为此付出任何努力。因为在他作为马吉祖布的境界中——那是一种神圣的极乐——他根本「感受」不到那一巴掌或那一脚。他已超越了那种感受的状态。
「感受」的问题,即便在神之证悟之后,也只有当证悟神的存在带着寻常意识再次回到现象世界时才会出现。在那里,他可以运用建立在神圣之爱之上的纯粹而单纯的非暴力,并以无限之爱去说服攻击者——即那个打人或踢人的人。在那一切灵魂皆为一体的超越境界中,他自身既是打人者也是被打者,既是攻击者也是受害者。
那要么是合一——唯一性——要么便是二元性。其间并无中间阶段。
不同的瑜伽各有不同的途径;例如巴克提瑜伽以爱为途径,业瑜伽则以非暴力为途径,余者类推。在业瑜伽中,对个人的爱便是「勇者的非暴力」,对群众的爱便是「非暴力的暴力」。业瑜伽中的至爱,便是纯粹而单纯的非暴力。因此,要抵达至爱这一面相,您必须走过爱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