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电影项目与印度的工作
1936年· 巴巴 42岁页 1,718 / 5,444
简言之,他们不会轻易偏向任何一方,且无论是在接受某人为圣者或大师之前还是之后,总会运用自己的分辨力。
倘若在西方有像艾尔那样的情形,我会毫不犹豫地向当事人解释来龙去脉,因为我知道他会运用自己的分辨力,并在我充分说明后能够消化并接受。然而在印度,无论受过多少教育,由于理想、思维方式以及某些性格特点的差异,鲜有人会这样做。
在印度,那些对像我这样的大师怀有极其坚定信仰的人,倘若我去电影院或某些娱乐、休闲场所,便会立刻起种种念头,并以偏见来反应。而在西方,人们却恰恰相反,几乎要硬把我带到电影院、剧院之类的地方去。因为欧美的那些人会运用自己的分辨力,认为在物质界工作的大师前往娱乐或休闲场所并无不妥。然而印度人,由于秉持圣者或大师与世间事物毫不相干、更与娱乐消遣无涉这种僵化的理想与偏见,对这种想法连一刻也不会容忍!在他们看来,做这种事——出入电影院或剧院——的人绝不可能是灵性者,更不可能是圣者或大师。
同样地,在饮食、衣着、生活方式与举止等日常的许多其他事情上也是如此。印度人对圣者的生活与活动持有某种非常僵化的理想,认为他们必须始终在山洞、山中,或位于远离城镇的极偏僻之处的阿什拉姆里。那些圣者必须具备某种外貌——蓄须留长发,或像斯瓦米那样通体净剃。他们必须穿某种衣裳——长袍、白色或赭色的卡夫尼[长衣]——并且不可吃喝某些食物。他们大都必须靠牛奶和水过活,或行断食。禁欲愈深,他们的灵性尊严与进展便愈大。他们必须通晓宗教经典——印度教徒须通沙斯特拉[圣典],穆斯林须通苏菲及其他文献。他们还必须修习某些瑜伽功法或阿萨纳[体位]。他们阿什拉姆中的生活必须在适用于所有人的某些严格规则下加以管理与约束。
